隨著《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的深入開展和新的煤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執行,外排礦井水含鹽質量濃度要達到1000mg/L,且山西、陜西、內蒙古等省份的煤炭主產區近年來開始要求將礦井水外排標準根據受納水體環境功能區劃規定提高到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及以上。水質標準的提高給礦井水處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煤礦廢水具有懸浮物含量較高、難于自然沉降等特點。煤礦廢水如果直接排放,不僅會污染水體、淤塞河道,而且還會妨害水棲生物的生長,因而,煤礦廢水成為了煤炭工業的主要污染源和煤炭損失源之一。

由于含煤廢水中存在大量微粒,其主要為負離子基團集結,形成團聚,同時負離子基團外表面會形成水分子基團,電絮凝處理過程中盡管可以去除部分該基團,但由于該基團外部水分子團對陽離子絮凝劑具有隔離效應,難以與負離子基團接觸,絮凝效果差,處理效果不太理想。
隨著膜分離技術的不斷發展,我國煤礦廢水處理技術穩步發展,很多膜技術都得到了大規模工程應用。合理的使用納濾膜分離技術可以有效提高煤礦廢水的處理效率,納濾膜技術具有很高的化學穩定性并且耐酸性、耐堿性、耐氧化性較高,同時還具有使用壽命長、處理效率高,易于清洗等諸多優點,為我國煤炭產業綠色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
